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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娱乐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研讨会成功举办,元合承办

2019.06.04

 

 

2019年5月30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办,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机构(JAMS)协办,元合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娱乐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国内外娱乐行业和法律界百余位仲裁员、律师、学者、公司法务和从业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贸仲各地分会通过网络直播在线参会。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致辞

 

王承杰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娱乐行业横跨影视、音乐、阅读、直播等多个领域,市场规模庞大、发展势头强劲,但随之产生的法律风险亟需娱乐界、法律界的重视。他强调,仲裁具有灵活、高效、保密、一裁终局、专业仲裁员等独特优势,这些优势在文创以及娱乐争议的解决方面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贸仲近年来受理的娱乐类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为更好服务娱乐行业当事人,贸仲将加强与相关行业的联系,立足争议解决,共同推动娱乐文创行业的健康发展,共建泛娱乐法相关争议解决领域的交流平台。

 

本次研讨会由贸仲委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主持。

 

贸仲委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主持研讨会

 

第一个议题围绕“泛娱乐领域下新型法律风险及争议解决”展开深入研讨。

 

  • • 贸仲仲裁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峥先生通过演艺经纪合同如何定性、演艺经纪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后违约金如何计算等三个问题,就演艺经纪合同纠纷的裁判要点及理念进行了分享。

     

  • • 贸仲仲裁员、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先生,就初创时期的娱乐公司遇到的股权回购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 • 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先生则就网络游戏版号、网络游戏IP买卖、网络游戏出海带来的问题,对网络游戏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介绍。

     

  • • 虎牙直播综合法务总监李文先生从互联网的基本逻辑出发,剖析了直播行业的发展与生态、发展中的主播诉讼、主播诉讼发展的异化等现实问题。

 

  •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副会长梁山先生针对网络直播污名化、赃款打赏、直播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缺位与错位,发表了“无奈、无能、无极”的感想。

     

  • • 演讲嘉宾还就观众提问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打赏纠纷、直播平台知识产权的注意义务展开了讨论。

 

第二个议题聚焦“娱乐行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进行深入讨论。

 

  • • 前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副主任许超先生从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案”展开,提出了娱乐法争议法律体系化解决的思路。

     

  • •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法律顾问杨奇虎先生介绍了全球数字音乐行业的基本情况、数字音乐行业版权保护遭遇的难题、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路径,并分享了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的版权管理保护情况。

 

  • • 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亚西女士以音乐产业为例,通过中美两国法律比较,对跨境版权交易中包括商业模式下使用作品、使用行为中涉及的版权权利、版税分配和计算等实务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 •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先生从体育赛事的“作品”权利、运动员可分配商业权利、运动员商业权利分配冲突等视角切入,提出娱乐与体育交叉地带发生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方案,并大胆设想中国体育仲裁的未来。

 

  • • 贸仲案件经办人乔沙沙女士介绍了贸仲受理的娱乐纠纷的情况,并分享了娱乐纠纷案件处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 • 贸仲仲裁员、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安进先生就文创产业纠纷具有的一事多主体多权利、一物多主体多权利、衍生不息、国际性、侵权与合同竞合等五个特点与演讲嘉宾展开讨论。

 

参会代表和演讲专家之间通过积极互动,增进了仲裁业与娱乐法律争议解决行业的交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未来,元合律师事务所将依托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研究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贸仲委在泛娱乐争议解决研究方面的合作。

 

 

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亚西参会并演讲